2013-05-28 14:33:50出处:作者:妈妈中国网
5月27日因非法为他人终止妊娠手术而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的彭某某,为贪图金钱利益,不思悔改,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继续为孕妇非法实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并致一人重伤。5月23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判决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款5000元。 审理查明,2011年8月6日,被告人彭某某因在阳新县某某镇卫生院担任妇产科副主任期间,多次违规为他人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被阳新县卫生局开除公职,且其《医师执业证书》于同年8月12日被依法吊销。2012年8月15日,被告人彭某某在阳新县兴国镇富川旅社一房间内,擅自为前来阳新县兴国镇三眼井健民诊所就诊的董某某非法实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造成董某某子宫破裂,降结肠、乙状结肠广泛损伤,多处穿孔,浆肌层和粘膜层套脱。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董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八级伤残。案发后,被告人彭某某已赔偿被害人董某某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8000元。 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致一人重伤,八级伤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案发后,被告人彭某某已赔偿了被害人董某某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8000元,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